烟台市拟建土地跟踪检查制两年未动工收回土地使用权


     山东:烟台市拟建土地跟踪检查制两年未动工收回土地使用权


 
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烟台市将强化土地利用全程管理,拟通过土地跟踪检查制度,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据悉,对土地利用全程管理,可以通过登记管理、供地价格及利用监管等手段来实现。对于应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而未公开出让的、出让地价低于出让底价的、未全部付清土地出让金的、违反规划改变用途的,一律不予登记。对超定额用地、超计划用地和不合理用地要坚决核减。在建设项目竣工后,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在用地方面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各项条件进行验收。“土地跟踪检查制”硬性要求则是:对满半年未动工建设的,书面通知督促其动工建设;对满一年时间未动工建设的,及时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仍未动工的,无偿收回该幅土地使用权,重新配置利用。
同时,从7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启用国土资源部修订后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要求详细填写《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明确载明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项目开竣工时间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