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的要求,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对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社会稳定,现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进行公示,向公众公开有关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二)建设单位:绿色动力集团 (三)项目选址:济南市章丘区黄河镇与高官寨镇交接处 (四)项目简介 项目设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年处理能力43.8万吨。厂区占地面积92780平方米(139.17亩),总建筑面积30671平方米。 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总规模为日焚烧垃圾1200吨,基本配置为“三炉两机”,配置3台400吨的焚烧炉及2台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处理系统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进行设计;飞灰处理采用稳定化的处理工艺;采用“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附近地表水。 (五)项目投资及建设工期 项目总投资57670.80万元,申请银行长期贷款38497.00万元,其余由企业自筹。建设期18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省建鲁智华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南路9号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311室 联系人:侯东 联系电话:0531-82601105 邮政编码:250014 E-mail:jnzhzx@126.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范围 章丘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涉及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等。 (二)主要事项 1、项目建设对自身生产、生活和其他方面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3、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对自身利益的影响; 4、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对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6、最关心本项目实施中的哪些问题; 7、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述项目建设单位或调查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四)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山东省建鲁智华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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