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和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发改投资[2016]401号)的要求,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对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社会稳定,现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示,向公众公开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三)项目选址:东营市北二路以北、东一路以东、伊犁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
(四)项目简介:项目建设市传染病医院,设计床位400张
(五)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30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省建鲁智华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马鞍山路2号南郊宾馆 邮政编码:250014
联 系 人:赵伟杰 Email :jnzhzx@126.com 联系电话:0531-82601105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范围
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涉及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等。
(二)主要事项
1、项目建设对自身生产、生活和其他方面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3、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对自身利益的影响;
4、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对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6、最关心本项目实施中的哪些问题;
7、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述项目建设单位或调查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四)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




山东省建鲁智华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