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对部分省市中央投资项目专项检查


     为促进各地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近日,我委重大项目稽察办派出稽察组对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黑龙江省等13个省(区、市)前三批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开工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及整改到位情况,即三个“百分之百”考核目标落实情况。同时,了解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情况。通过检查,督促各地集中力量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抓紧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地方政府债券优先并集中用于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和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保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