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行动提升工程将列入“十二五”规划


     农村居民住房和发展问题如何解决?济南怎样通过城市建设展示省会形象?针对市民关注的城乡建设问题,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今天作出解答。
有市民提出,加快小城镇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使部分农村居民向小城镇集聚,到小城镇、中心村居住,从而解决农村居民住房问题,促进小城镇发展。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答复,2007年,我市将“城镇建设行动”等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列入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市财政每年拨付5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10个小城镇建设,连续4年对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城规划区以外的38个镇进行重点建设改造,力争到“十一五”末打造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功能齐全、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小城镇。实施“城镇建设行动”3年来,我市共完成3批30个镇的建设任务,实施建设项目164个,完成总投资近3亿元,其中市财政投入1.5亿元,镇投入近 1.5亿元,小城镇集聚效应开始显现。去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

市委、市政府又积极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
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受历史、自然、资源、交通、区位等各种条件影响,我市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二元结构明显,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也不平衡,部分小城镇建设质量较低,基础设施薄弱,小城镇产业基础和发展动力不足,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较弱。我市农村居住水平普遍不高,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中心城区内村庄量大面广,环境脏、乱、差,设施不配套,建筑质量有隐患,影响城市形象面貌。这些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今后一个阶段,市委、市政府和建设部门将更加关注和重视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居民住房问题。“城镇建设行动”提升工程将列入“十二五”规划,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推广平阴县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经验做法,加大市财政扶持力度,抓好典型示范,加强农村“路水电气医学”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帮助农民建设新居和改造危房。通过加快小城镇、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大社会公共服务覆盖面,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加速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有网友提出,希望通过高楼林立这种“视觉冲击”来展示济南的省会大城市形象。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此作答:城市建设用地逐步减少,需要通过适当提高建筑高度来增加建筑容积率,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作为一个现代化省会城市,济南也需要一部分特色明显的标志性建筑来冲击人们的视觉,提升城市形象。但是,高楼大厦应结合经济建设、招商引资以及城市特色规划的需要,尤其是结合城市综合体建设布局的需要。
近年来,我市采取了多种措施提高建筑设计质量和水平。通过严格的建筑设计方案招标投标监管,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设计单位的方案设计竞赛和方案比选,优中择优、好中选好,有效提高建筑设计水平。通过全面开放我市的建筑设计市场,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的设计队伍,一些国外知名设计企业的建筑师和国内一些设计大师相继参与了我市部分重要建筑物的设计,创作出了一批富有特色的标志性建筑作品,提升了我市的城市形象。通过加强对本地注册建筑师的执业注册和考核培训,以及分期分批到国外学习交流、拓宽眼界,本地设计企业的技术水平也在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