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我省即将出台的关于促进文化产业振兴的意见,省委宣传部、人行济南分行等部门联合制定实施了《关于金融支持山东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涉及六大金融举措。其中,全省银行业机构将创新多种权利质押贷款方式,为文化产业振兴繁荣提供资金支持。
针对文化产业,我省银行业机构将加大信贷产品的开发和创新力度,探索应收账款质押和仓单质押,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质押等多种权利质押贷款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
《意见》提出,各银行业机构要以支持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广告会展、文化旅游、数字内容、动漫和网络游戏等十大产业为主导,不断增加信贷投放总量。要加强对骨干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要在文化企业共同投资、相互参股、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兼并、联合重组和上市融资等方面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重点培植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要加强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产业园区的信贷支持,探索引导园区企业通过信托理财、银团贷款、企业集合票据等形式,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产业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处于成熟期、经营较为稳定的优质文化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加强符合创业板条件的中小文化企业的筛选和储备。鼓励已上市的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提高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集合债和公司债等方式融资,探索开展文化产业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试点。积极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风险偏好型投资者进入初创阶段、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文化业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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