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效能革命,坚决取消那些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和阻碍市场竞争的审批事项,把属于市场调节的职能交给市场,把属于社会组织处理的事务交给社会组织,把属于政府应该办理的事项不折不扣地办好,行政审批实现大提速。截至5月31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共受理审批服务事项755778件,办结754541件,按时办结率99.8%,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提速约58%,涉及企业注册登记联办事项提交申请材料压缩三分之二,服务满意率达98%。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人对记者说:“现代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要符合‘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这一目标,只有遵循政府管理运行内在固有规律,将那些政府在微观经济领域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行政许可事项尽可能地减少或减掉,才能对政府和市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进行科学定位,防止违背客观规律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从2001年7月至今,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历经了6次大规模清理和严格审核。在第6次清理中,全市原有的436项各类审批事项清理合并为市级继续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94项(审批内容223项)。788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暂停,占原有行政审批事项的78.9%,位居全国前列。与此同时,《济南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济南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章文件制订出台,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告知、效能评议和过错追究等多项制度建立,审批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2002年8月,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正式运行,10个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相继建立审批中心或政务大厅。“‘一站式’集中办公机制取代了各部门独立分散的办公机制,实现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质的跨越。”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人对记者说,目前,30个部门的206个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到审批中心办理,各进驻部门向社会公开审批服务的内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期限和收费标准,市审批中心、市监察局对行政审批进行全程监督。“方便群众、规范服务、高效运作、廉洁办事”的工作方式,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中央纪委和省市领导在市审批中心调研时,认为“市审批中心硬件设施在全省不是最好的,但在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和改革创新等方面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只有大胆改革创新,才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济南行政审批不断提速——— 对列入国家、省、市重大建设计划安排的项目、总投资过3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项目,从项目立项到项目施工许可全过程审批服务手续, 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企业设立所涉及后置相关审批服务手续,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所涉及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报告核准及合同、章程的批复、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商注册登记、刻章、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海关注册登记、外汇许可证、银行开户、统计备案登记等相关审批服务手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服务对象申请,进行全程代办或者部分代办; 协调市建委、规划、消防、人防、卫生、园林、市政公用等部门(单位)组成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办公室,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查,审图时限压缩为20个工作日,最快的仅用5天即审查完毕; 将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纳入市审批中心分中心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行政审批服务重心下移,建立起以县(市)区分中心为平台的行政审批延伸服务网络。目前,已有13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为民服务大厅”,3326个村设立了“为民服务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惠及更多的基层群众。 为有效减少违规审批行为,市政府出台《济南市行政审批中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和《济南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告诫实施办法(试行)》,对行政审批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作出严格的处罚规定。同时,市监察局设立监察室,市审批中心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办理时限和收费情况等进行日常监督,多渠道、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社会迫切需要政府提供高效到位的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关键一环。市审批中心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推进效能革命,开创有济南特色、全国一流的行政审批工作,努力把济南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审批环节最少、服务意识最强、办事效率最高的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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