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决定建中小服务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山东省近日出台政策,决定建立中小服务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即省级每年从基建基金中筹措2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通过贴息、补助或奖励等方式,对贷款银行给予风险补偿。

  山东省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决定建立中小服务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政策规定,省级每年从基建基金中筹措2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通过贴息、补助或奖励等方式,对贷款银行给予风险补偿。各地也要积极建立中小服务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挥银行信贷支持中小服务业企业的积极性。

  此外,山东还将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